各团支部:
根据学校通知要求, 为进一步加强思想引领,传递榜样模范力量,形成奋发向上、互相学习的良好校园风气,学院将组织2023年“榜样的力量”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希望各团支部积极参加此次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 参评对象
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全体全日制学生(含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个人或团体
二. 参评类别
(一)思想引领类:
面对贫困、疾患、自然灾害等各种困难或挫折,不畏艰难、自信乐观、积极向上,通过自己的努力在挫折和困难中奋发向上,或通过个人努力传递积极向上的精神和能量;心怀仁爱,乐于助人,乐于奉献并获得肯定,或积极参加各种扶危济困的社会公益活动,具有突出成就或优异表现;在抗击新冠肺炎工作中,带头响应党中央号召,积极投身防疫抗疫事业,积极践行志愿服务精神,在防控一线、物资募捐、防护教育、网络宣传等方面贡献青春智慧与力量,为疫情防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二)学术科研类:
积极参加大学生学术创新及科技创新活动,认真钻研学术,积极向各类学术期刊投稿并有优秀学术作品发表;能够用科学创造活力,用挑战创新精神充分展现大学生魅力,在相关创新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在学术创新方面具有突出成果。
(三)校园文化类:
具有较高的艺术修养和水准,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文化艺术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用艺术感染广大同学并具有一定影响力;或身体力行地带动广大同学锻炼健康体质,积极参与各级体育赛事并取得优异成绩。
(四)创新创业类:
结合专业所学,积极参与产品或项目研发获得专利并实现成果转化;积极参与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等创业实践,在自主创业和创新研发方面具有代表性和突出表现。
(五)实践服务类:
积极组织及参加各类实践活动,取得具有代表性的实践成果;热心于校园、社会公益服务事业,积极关注并帮助他人;长期坚持参加大学生社会实践和各项志愿服务活动且表现突出;关爱生命、关爱他人,为建设和谐校园不懈努力,在此方面具有一定影响力或取得突出成就。
三、活动流程
(一)具体流程
评选采用逐级推荐模式,从团支部、学院、学校三个层面进行推荐评选。
(1)团支部层面
各团支部自行组织山东大学2023年“榜样的力量”团支部之星评比活动,推选在学术研究及创新、自主创业及个人就业、校园及社会志愿服务、校园文体活动、思想引领及社会公益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同学共2名(不区分类别)。各团支部将《山东大学2023年“榜样的力量”年度团支部之星报名表》(见附件1)及相关证明材料上报学院审核。经学院审核认证后将授予“年度团支部之星”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请各团支部于10月27日(周五)上午9:00--11:00将推荐人材料送至知新楼A1002,未在规定日期内推选、上报、审核的团支部视为弃权。
(2)学院层面
学院将参考学校评审要求组织评选学院学生年度榜样人物,同时择优向学校推荐至学校“榜样的力量”学生年度人物评选。请申请人于10月27日(周五)上午9:00--11:00将申请材料送到知新楼A1002,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视为弃权。
(3)山东大学2023年“榜样的力量”学生年度人物资格审查委员会复审
11月中上旬,由山东大学2023年“榜样的力量”学生年度人物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各学院推选材料进行复审,进入最终答辩评选环节,具体评选事项另行通知。
(二)山东大学2023年“榜样的力量”学生年度人物答辩会
11月中下旬,举办山东大学2023年“榜样的力量”学生年度人物答辩会,委由山东大学2023年“榜样的力量”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委员会组成,具体事项将另行通知。
(三)山东大学2023年“榜样的力量”学生年度人物分享会暨颁奖仪式
12月(暂定),学校将举行山东大学2023年度“榜样的力量”优秀学生颁奖典礼,颁发奖杯、证书,邀请获奖学生代表进行经历分享,具体事项将另行通知。
具体附件下载请参看学校评选通知
http://www.youth.sdu.edu.cn/tz_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004&wbnewsid=8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