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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举办历史文化学院2023年“榜样的力量”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4日 17:56    点击次数:1365

各团支部:

根据学校通知要求, 为进一步加强思想引领,传递榜样模范力量,形成奋发向上、互相学习的良好校园风气,学院将组织2023年“榜样的力量”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希望各团支部积极参加此次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 参评对象

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全体全日制学生(含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个人或团体

二. 参评类别

(一)思想引领类:

面对贫困、疾患、自然灾害等各种困难或挫折,不畏艰难、自信乐观、积极向上,通过自己的努力在挫折和困难中奋发向上,或通过个人努力传递积极向上的精神和能量;心怀仁爱,乐于助人,乐于奉献并获得肯定,或积极参加各种扶危济困的社会公益活动,具有突出成就或优异表现;在抗击新冠肺炎工作中,带头响应党中央号召,积极投身防疫抗疫事业,积极践行志愿服务精神,在防控一线、物资募捐、防护教育、网络宣传等方面贡献青春智慧与力量,为疫情防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二)学术科研类:

积极参加大学生学术创新及科技创新活动,认真钻研学术,积极向各类学术期刊投稿并有优秀学术作品发表;能够用科学创造活力,用挑战创新精神充分展现大学生魅力,在相关创新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在学术创新方面具有突出成果。

(三)校园文化类:

具有较高的艺术修养和水准,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文化艺术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用艺术感染广大同学并具有一定影响力;或身体力行地带动广大同学锻炼健康体质,积极参与各级体育赛事并取得优异成绩。

(四)创新创业类:

结合专业所学,积极参与产品或项目研发获得专利并实现成果转化;积极参与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等创业实践,在自主创业和创新研发方面具有代表性和突出表现。

(五)实践服务类:

积极组织及参加各类实践活动,取得具有代表性的实践成果;热心于校园、社会公益服务事业,积极关注并帮助他人;长期坚持参加大学生社会实践和各项志愿服务活动且表现突出;关爱生命、关爱他人,为建设和谐校园不懈努力,在此方面具有一定影响力或取得突出成就。

三、活动流程

(一)具体流程

评选采用逐级推荐模式,从团支部、学院、学校三个层面进行推荐评选。

1团支部层面

各团支部自行组织山东大学2023年“榜样的力量”团支部之星评比活动,推选在学术研究及创新、自主创业及个人就业、校园及社会志愿服务、校园文体活动、思想引领及社会公益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同学共2名(不区分类别)。各团支部将《山东大学2023年“榜样的力量”年度团支部之星报名表》(见附件1)及相关证明材料上报学院审核。经学院审核认证后将授予“年度团支部之星”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请各团支部于1027日(周)上午9:00--11:00将推荐人材料送至知新楼A1002,未在规定日期内推选、上报、审核的团支部视为弃权。

2)学院层面

学院将参考学校评审要求组织评选学院学生年度榜样人物同时择优向学校推荐至学校“榜样的力量”学生年度人物评选。请申请人于1027日(周)上午9:00--11:00将申请材料送到知新楼A1002,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视为弃权。

(3)山东大学2023年“榜样的力量”学生年度人物资格审查委员会复审

11月中上旬,由山东大学2023年“榜样的力量”学生年度人物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各学院推选材料进行复审,进入最终答辩评选环节,具体评选事项另行通知。

(二)山东大学2023年“榜样的力量”学生年度人物答辩会

11月中下旬,举办山东大学2023年“榜样的力量”学生年度人物答辩会,委由山东大学2023年“榜样的力量”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委员会组成,具体事项将另行通知。

(三)山东大学2023年“榜样的力量”学生年度人物分享会暨颁奖仪式

12月(暂定)学校将举行山东大学2023年度“榜样的力量”优秀学生颁奖典礼,颁发奖杯、证书,邀请获奖学生代表进行经历分享,具体事项将另行通知。


具体附件下载请参看学校评选通知

http://www.youth.sdu.edu.cn/tz_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004&wbnewsid=8985


【作者:    责任编辑: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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