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山东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等要求,加大优秀网络文化产品供给力度,引导青年学子积极参与网络文明建设、争做校园好网民。根据中央网信办网络社会工作局和教育部思政司相关工作安排,现决定举办山东大学第十二届“学生校园网络文化节”和“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争做校园好网民,汇聚网络正能量,挺膺担当建新功
二、活动对象
“学生校园网络文化节”面向山东大学全日制在校学生。
“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面向学生工作人员,含班主任(本科生导师)、研究生导师。
三、作品征集时间
2023年9月25日至2023年12月1日
四、作品征集
1.“学生校园网络文化节”征集作品分为微视频、微电影、动漫、摄影、网文、公益广告、音频、校园歌曲、其他类网络创新作品等9类作品(详细材料见附件1)。
2.“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征集优秀网络文章、优秀工作案例、优秀微课、优秀新媒体作品4类作品(详细材料见附件2)。
五、参与方式
(一)学院报送
1.“学生校园网络文化节”报送作品时需要填写《山东大学学生校园网络文化节作品征集信息表》和《山东大学学生校园网络文化节作品征集汇总表》(均见附件1)。
2.“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报送作品时需要填写《山东大学网络教育优秀作品征集信息表》和《山东大学网络教育优秀作品征集汇总表》(均见附件2)。
以上材料征集截至2023年11月26日,请将作品和文件扫描件发送至邮件lishixsgz2023@163.com,主题名为“学院+活动名称”。参赛作品请以“学院+类别+作品名称”形式命名,如:历史文化学院+摄影+星空。逾期不予受理,以接收电子邮件时间为准。
(二)个人自荐
请将作品和作品信息表(无需发送《汇总表》)发送至邮件tougao_sdu@163.com,邮件主题名为“活动名称”。参赛作品请以“学院+类别+作品名称”形式命名,如:历史文化学院+摄影+星空。个人自荐材料提交时间截至2023年12月1日,逾期不予受理,以接收电子邮件时间为准。
六、作品要求
(一)版权要求。参评作品严禁剽窃、抄袭,作品提交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所有权限。关于剽窃、抄袭的具体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提交作品著作权等相关事宜。
(二)宣传要求。活动主办方拥有对参加推荐作品进行宣传推广、展览出版的权利,但不承担包括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三)工作要求。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作为《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明确的辅导员职责之一,是考核辅导员履职情况的重要维度。要高度重视网络这一重要阵地,积极参与并广泛动员,创作优秀网络文化产品,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充分发挥网络文化活动滋养人心、凝聚力量的积极作用。
七、作品评审及推荐
时间: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各类比赛作品将由学校组织专家评审进行校内评奖,对优秀作品予以表彰奖励,进行网络展示。具有一定影响力、传播力、感染力的网络教育优秀作品可以作为代表性工作成果,用于思政序列职称评聘等评奖评优。
择优推荐参加由中央网信办网络社会工作局、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主办的“第七届全国大学生网络文化节”和“全国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李虎 0531-88364475
历史文化学院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