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工作安排,2021年社会奖学金评选工作即将展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评选要求
申报学生需满足《山东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第四条(链接:https://online.sdu.edu.cn/article-34407.html)列出的参加各类奖学金评选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各项社会奖学金具体评选范围、评选条件、奖励标准及评选名额等参见附件1《山东大学2021年度奖学金评选项目一览表》(涉及我院奖学金项目已标红)。
各学院(培养单位)分配名额请参见附件2《2021年度社会奖学金分配名额》(涉及我院名额已标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见附件3《社会奖学金模块使用指南》。
二、奖学金评选程序
1. 学生申请:申报学生登陆“学生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应申请信息。系统填报后导出申请表,表格保持整洁、美观,中间无断页,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后于11月15日上午11:00前提交纸质版申请表至知新楼A1002。
2. 学院审批及公示:学院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进行评选,对申请人材料的真实性予以确认并评选产生奖学金参评推荐人选,公示无异议后,统一报送学工部审核。
3. 学校对各学院(培养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评审,确定拟获奖(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各设奖单位。
三、有关说明
1. 为做好本次社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各类社会奖学金评选条件进行申报,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
2. 原则上,本次社会奖学金与本年度国家奖学金、院设“韩连琪教授基金”奖学金不可兼得。
联系人:李虎
联系电话:64475
历史文化学院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