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按照团章规定向团组织交纳团费, 是共青团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 是团员对团组织应尽的义务。团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 是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团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共《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青团中央印发中青发[2016]13号)文件要求,根据学校有关要求,现对我院2019年下半年团费收缴工作安排如下:
一、团费收缴对象
全体在校团员,党员、预备党员自愿交纳团费
二、团费收缴标准
学生团员团费收缴标准为0.2元/月/人,2019年1月-2019年12月共计12个月,合计每人团费收缴为2.4元。新生团支部(本、硕、博),2019年7月-2019年12月共计6个月,合计每人团费收缴为1.2元。
三、团费收缴方式
以团支部为单位,请团支书准确统计团费上交人数和金额,统一收取团费后转账到支付宝账号为17860622516,入账时请务必备注“团支部名称+2019下半年团费(或2019全年团费)+交费人数”。
四、收缴截止时间
2019年12月12日
请团支部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团费收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