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三全育人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推荐申报2018年度济南市志愿者行动评选表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03日 08:43    点击次数:436

按照团市委工作部署,今年“五四”期间,集中评选表彰2018年济南市志愿者行动优秀个人、优秀组织和优秀项目。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济南市志愿者行动优秀个人:

年满14周岁,一般不超过45周岁;思想政治素质好;在省青年志愿者信息平台注册;长期坚持开展志愿服务并做出较大贡献,参加志愿服务时间年均超过100小时。在城市文明提升志愿服务、社区青年志愿服务站、小泉娃关爱、金晖助老等项目中表现突出的志愿者,中学生团员注册志愿者作为志愿服务项目负责人或事迹突出的优先考虑。驻济高校大学生志愿者表彰人数不少于总表彰人数的20%。获得过省级或市级同奖项表彰的个人不再参加本届评选。

2.济南市志愿者行动优秀志愿服务组织:

20161231日前成立的志愿者协会、志愿服务队等志愿者组织及民间自发成立的志愿者组织,成员人数不少于30人,其中青年志愿者所占比例不低于总人数的70%,年人均参与志愿服务时间50小时以上;工作机制健全,具有规范的管理制度和成熟的运作模式,开展的活动成效突出。在城市文明提升志愿服务、社区青年志愿服务站、小泉娃关爱、金晖助老等项目中表现突出的志愿服务组织,中学生团员志愿者团队事迹突出的优先考虑。驻济高校大学生志愿服务组织表彰数不少于总表彰数的20%。获得过省级或市级同奖项表彰的组织不再参加本届评选。

3.济南市志愿者行动优秀志愿服务项目:

项目实施半年以上,参与的注册志愿者人数原则上不少于20人;项目具有完善的组织体系、规范的管理制度、成熟的运作模式,有良好的评估、总结和发展规划,具有良好示范带动作用和社会推广价值。项目类别分为阳光助残、关爱农民工子女、邻里守望与为老服务、节水护水与水利公益、脱贫攻坚、恤病助医、环境保护、应急救援、禁毒教育与法律服务、文化宣传、理论研究、志愿服务支持平台、其他领域等13大类。参加过全国和省级志愿服务项目大赛的获奖项目不再参加本届评选。

二、工作要求

1.各基层团委要对评选工作高度重视,通过申报评选,形成正确导向。学校将优先考虑在服务社区行动、学伴计划、“星愿行动”和谐校园建设计划、学生支教团联盟、2018年度校级志愿服务先进典型表彰中表现突出的集体、个人和项目。

2.各基层团委要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督促、指导申报单位和个人认真、准确、详细、如实填写对应申报表格(见附件),申报表中所有项目必须准确填写,不能空白。

3.我院团委可推荐至多1个优秀个人、1个优秀组织、1个优秀项目,并将申报名单汇总表(需排序)、申报表、1500字以上事迹材料1份、志愿服务活动照片3张(注明活动内容)在4月3日下午16:00将电子版(相关表格请至“青春山大”网站相应通知处下载)打包后以“XXX济南市志愿者行动评选表彰申报”命名发送至lishixsgz@163.com。逾期不报或材料不全视为自动放弃。


【作者:    责任编辑:CMM】


上一条:关于我院首届“大学生讲思政课”比赛结果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举办山东大学第五届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