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革命文物协同研究中心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做好 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国家教育部与山东大学文件规定,依据《山东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山东大学—革命文物协同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协同中心)博导招生团队拟招收3名博士研究生(考古学2名、中国史1名)。
一、以“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留学人员届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的人员,须自2019年以来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正式出版的期刊上发表3篇学术论文(不含会议论文和论文集),且被CSSCI或SSCI、AHCI、SCI、EI收录,或取得与上述学术论文要求相当的其他科研成果,科研成果(含论文)不少于3项,按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报考程序
申请-考核的报考程序包括网上报名、材料审核、考核录取等。
1.材料报送
请将以下材料电子版打包,于2023年5月21日下午17:00前发到指定邮箱:13307166@qq.com 。
(1)《山东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简况表》,内容包括个人学习、工作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等。
(2)攻读博士学位科研计划书。主要阐述本人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从事的研究方向、研究方法、创新点及预期成果等,科研计划书不少于3000字。
(3)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4)反映本人科研能力的原创性成果,包括学术论文、科研项目、奖励、专利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初稿或概要)。
(6)研究生阶段成绩单扫描件。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或毕业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
(7)专家推荐书。须由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分别签字出具。
(8)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和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或在学证明)。获得境外学历或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9)《山东大学报考博士研究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签字盖章的扫描件。
(10)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另提交相应的报考审批表。
考生简况表、专家推荐书、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专项计划报考审批表等相关表格请从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常用下载”栏进行下载。
考生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存在伪造报考材料、违背学术诚信、提供虚假信息等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相关后果由考生承担。
4.学院将组织材料审核专家组,结合考生的报名材料、科研背景、科研潜力等进行审核,并给出审核成绩。校内招生单位按照材料审核成绩,结合招生计划,确定参加考核的人选。
(三)材料考核与考试
1.协同中心组织专家对考生的报名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考生的学习经历、学习成绩、科研成果、获奖等级、科研设想、专家推荐意见、发展潜质等进行评价和打分,满分100分。将按照材料审核成绩,根据学校相关政策要求确定来校参加考核的人选,并在历史文化学院网站公示。
2.进入审核名单的考生,根据考核时间安排,来参加考试,考试时间为2023年5月下旬。具体时间及考试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3.加试
(1)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至少3门硕士生主干课程(含思想政治理论),部分专业对同等学力在职申请硕士学位、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及其他人员要求加试。具体加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2)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成绩不计入录取总成绩,但加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
根据招生计划,综合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考核成绩、专家考核等情况,并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录取成绩=(材料审核成绩+专业课考核成绩+外语水平考核成绩)÷3×50% + 综合素质考核成绩×50%
二、以“硕博连读“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
申请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的考生,请参照研究生院网站“关于进行2021级硕博连续培养研究生转博资格考试的通知”。
三、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通过“申请-考核”方式录取的非定向考生,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将本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转入我校,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后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不能按规定时间转入我校的,取消拟录取资格。
五、 拟录取考生根据校内各招生单位安排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六、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531-88364067或13307166@qq.com
联系人:王老师
七、以上简章,若有未尽事宜或有与学校通知相违背,请以学校通知为准。
山东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