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文件
关于启用历史文化学院院徽的公告
院徽是学院的重要标志和象征,是学院办学理念、办学特色以及文化传统、精神品格的深刻凝练和艺术体现。
历史文化学院通过征求意见、专题研究等方式,经学院教师投票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确定了学院院徽。现决定即日起正式启用,具体通知如下:
一、历史文化学院院徽
二、院徽标志及释义
本标志的主体图形以汉画像石中车马出行图的图案为基础,演变归纳而来。汉画像石在民族文化遗产与中华传统文化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是我国文化艺术的瑰宝,其中的车马出行画像图案形式,蕴含了两汉时代普遍认可的中国传统思想与文化。以此为主体图案,体现了历史文化学院对于中华优秀民族文化遗产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向前奔腾的车马代表了历史文化学院在历史文化的底蕴中不断前进的步伐。中文字体运用篆体,体现了文化的历史感与厚重感。整个标志色彩运用山大红,体现了内敛和厚重,突出了山大文化特色。
三、使用原则及要求
1.院徽是学院的文化标识,全院师生应尊重和爱护。
2.上述院徽属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独自享有,未经学院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其用于商业目的。
3.院徽作为学院无形资产,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和管理。
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