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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与山东省古建筑保护研究院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29日 17:54    点击次数:678

10月28日,山东大学与山东省古建筑保护研究院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省文物局副局长王廷琦,山东大学党委常委、副书记张永兵出席签约仪式并讲话。活动由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二级巡视员王守功主持。

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文化遗产研究院院长方辉与山东省古建筑保护研究院院长孟令谦介绍了各自单位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情况,并代表双方签署协议。

张永兵表示,这次校院合作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文化遗产保护一系列重要论述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入实施文化引领战略、助力国家和山东文化建设的生动实践。双方要充分借助山东省古建筑保护研究院丰富的文化遗产保护经验和山东大学的学科优势、人才优势,共同推进文化遗产保护交叉学科的发展,提升文物保护专业水平与课题研究能力;要进一步拓展双方合作领域,构建具有创新性、示范性的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利用高端智库平台,开创多学科交叉跨领域融合的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新格局,建设国家文化遗产事业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国际学术交流基地。

王廷琦指出,希望双方以协议为遵循,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阐述的一系列新思路、新战略、新举措,为我省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注入时代新活力。同时,王廷琦对双方合作提出三点期许:一是要敢于争先、不断创新,发挥双方优势,创新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新路径,深化拓展融合发展的广度深度,推出一批优秀成果。二是要立足长远、深化合作,聚焦重大课题,开展联合攻关,持续推出有深度、有分量、有影响的研究成果,加快培养和推出一批复合型人才。三是要加快落实协议内容,建立健全合作推进机制,确立合作事项,扩大合作领域,不断开创我省文化遗产保护的新局面。

此次合作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重要部署的一次实践。根据协议内容,双方将在人才培养、项目合作、规划引领、科学研究、技术攻关等方面加强合作,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提升山东省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研究水平,为山东省文物保护事业发展夯实基础。

 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岩土工程中心、文化遗产研究院,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相关职能部门,山东省古建筑保护研究院有关负责同志共同参加了本次活动。

 


【作者:王建波    责任编辑:李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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