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人民日报海外版》(第12版)发表山东大学文化遗产研究院副研究员王方晗《活化创新农业文化遗产》的文章。
全文及链接如下:
活化创新农业文化遗产
2022年是联合国粮农组织提出“农业文化遗产”概念、发起“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倡议20周年。20年来,中国政府积极参与、多方响应,成为全球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推动者、积极践行者和主要贡献者。
中国是农业大国,农耕文明源远流长,创造了稻作、粟作、农林牧业混合及经济作物等类型众多的农业生产系统,体现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智慧。2005年6月,浙江省青田稻鱼共生系统成为首个正式授牌的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地。至2022年5月,全球共有22个国家的65个系统入选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其中中国有18项,居全球首位。期间,中国政府、企业、学界、遗产地居民多方协作,使中国农业文化遗产保护走在世界前列,形成了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中国方案。
2005年浙江青田稻鱼共生系统成为首个农业文化遗产地后,农业部国际合作司和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联合编制了《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国家行动框架》,通过学术研讨、论坛、培训等方式,对试点地区项目进行指导,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2012年农业部启动“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评选工作,至2021年底共分6批发布了138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发掘和保护农业文化遗产还被写入2021年6月起实施的《乡村振兴促进法》,足见中国政府对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视。2016年底公布的具有保护潜力的408项农业文化遗产项目,这为以后申报“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和“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奠定了坚实基础。
联合国粮农组织提出“农业文化遗产”概念后,中国学者立即对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概念、内涵、特征、价值、申报、管理、保护、开发等问题展开研究和讨论。随着研究的深入、遗产地的增多,个案研究受到重视,其中浙江青田稻鱼共生系统、云南红河哈尼稻作梯田系统因较早成为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地且具有较高的生态、文化、经济、科学研究价值而受到学者的更多关注。相关研究成果为其他遗产地的产品生产、遗产旅游、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农民增收提供了借鉴。
在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实践中,各地始终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多方参与、惠益共享”的原则。地方政府是政策制定者和资金支持者,农户是最基本的生产单元,各地龙头企业则起到了组织与引导作用。各遗产地因势利导,形成了优势产品生产型、资金政策支持型、龙头企业带动型、产业融合发展型和农民经营主体型,这五种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不同模式。
相关统计数据表明,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带来的农产品品牌价值在10%—30%左右,对当地居民的直接收入贡献率接近40%。遗产地农民因为收入提高而增加了遗产保护的自觉性和文化自信。为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各遗产地拓展农业功能,拓宽农业文化遗产保护路径,把农业文化遗产资源变成赋能乡村振兴的增长点,形成优质农产品品牌建设、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文化传承融合发展的中国特色农业文化遗产动态保护模式,为全球可持续农业的发展及遗产保护贡献了中国智慧。日本、韩国、法国、意大利、墨西哥、尼日利亚等多国与中国在农产品推介、文化创意、休闲农业、遗产旅游等方面开展了全面合作,共同推进全球农业文化遗产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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